全南縣檢察院在履行檢察職責中發現,2018年10月,全南縣江澤靈中藥材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擴大中藥材種植規模為由,申請到政府貼息貸款800000元,獲取貸款后,該合作社負責人袁某并未將款項用于生產經營,而是將該貼息貸款出借給他人使用。 根據案件線索,該院公益訴訟檢察官辦案組立即對該筆貸款進行調查核實,查明截至2020年10月,該合作社共違規領取貸款貼息資金87206.66元,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相關部門未依法履職追繳。 據此,全南縣檢察院依法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全南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該局依法履行政府貼息貸款的貸后管理職責,追繳被違規領取的政府貼息資金。全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安排專人對違規使用貼息貸款的合作社進行追繳,成功追繳回貼息資金40000元。同時,該局還根據檢察建議對轄區內政府貼息貸款進行全面排查核實,追繳回其他違規領取的政府貼息資金11500元。 由于全南縣江澤靈中藥材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面臨困難,而且還是全南縣龍下鄉的扶貧基地,吸納了多名建檔立卡貧困農民就業。針對剩余未追回的政府貼息資金,檢察官辦案組認為,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特殊時期,為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解決民營小微企業的生存問題,對于尚未追回的政府貼息資金可以暫緩追繳,繼續督促全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合作社負責人袁澤江簽訂還款協議,有條件時將剩余政府貼息資金追繳到位。 |
主辦單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員會
備案編號:贛ICP備17006429號-1